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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

发表于:2024-11-28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8日,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校园安全和教育秩序,近日教育部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 (以下简称《指引》 ),引导学校教职工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指引》表示,学校教职工要成为"健康第一"理念的践行者,加强个人防护,对自身健康、学生健康、校园健康负责。 严格遵守学校疫情管理规定,如实报告自身健康状况,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引导学生紧急

新华网北京4月26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健康、校园安全和教育秩序,近日教育部印发《学校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期间行为指引(试行)》 (以下简称《指引》 ),引导学校教职工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

《指引》表示,学校教职工要成为"健康第一"理念的践行者,加强个人防护,对自身健康、学生健康、校园健康负责。 严格遵守学校疫情管理规定,如实报告自身健康状况,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引导学生紧急健康成长。

《指引》对学校不同岗位的教职工分类提出明确要求。 学校党组书记和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抗疫工作的组织领导。 校医院、医务室等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学校医疗工作职责,发挥专业技术保障和桥梁纽带作用。 校内(临时)隔离(留观)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留观场所的规定。 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宿管人员、辅导员或者班主任等校园防控队伍应当规范开展防控工作。 学校(大楼)门维护人员、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健康监测和管理。 校外物流人员必须遵守学校闭环管理的要求。

2022-05-12 13: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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