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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查亡夫账户被告知结婚证无效 结婚证不能证明二人是夫妻关系

发表于:2024-11-23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3日,据四川省观察,5月11日,吉林白山潘先生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抚松县泉阳镇某银行查询丈夫账户余额,被员工告知结婚证不能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 潘先生说,以前丈夫生病去世了,我想调查一下那个名义上是否有其他财产。 她先发行了户口本,但由于血型被刷了,银行工作人员不承认。 后来她开了结婚证,对方还说,这张证明不能证明两人的夫妻关系,必须在街上出具证明。 最终潘先生重新制作了户口本,完成了业务。 律师
据四川省观察,5月11日,吉林白山潘先生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抚松县泉阳镇某银行查询丈夫账户余额,被员工告知结婚证不能证明两人是夫妻关系。 潘先生说,以前丈夫生病去世了,我想调查一下那个名义上是否有其他财产。 她先发行了户口本,但由于血型被刷了,银行工作人员不承认。 后来她开了结婚证,对方还说,这张证明不能证明两人的夫妻关系,必须在街上出具证明。 最终潘先生重新制作了户口本,完成了业务。 律师回应:结婚证是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的有效证明,镇内会不能验证婚姻关系存续。 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不收回结婚证书,但加盖无效和注销印章。 相关报道 妻子从亡夫那里提取6万元存款被银行拒绝,法院向银行要求支付本带利 河南周口的刘先生因未能提取丈夫银行卡余额6万元,将与银行相关起诉。 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7年1月,刘某与李某结婚登记,父母早亡,无子女。 2021年5月李某病故,刘某是其唯一合法继承人。 李先生生前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在邮政储蓄银行西华县某营业厅分五笔存6万元。 每个存款的存款期限都是一年。 李先生葬礼后,刘某拿着5张存折向银行提取存款,却被告知"不能取款",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只能将邮政储蓄银行告上法院。 西华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刘某在法庭上提供了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据,被告邮政储蓄银行对原告刘某提交的证据没有异议。 法院认定本案为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件中该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共同财产中属于李某遗产部分的也应当由配偶刘某继承。 西华县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判决被告邮政储蓄银行西华县某营业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刘某存款本金6万元和利息。 据《极目新闻》报道,涉事银行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银行不是故意不给钱,而是继承遗产超过1万元,需要司法公证。 法院判决补助金也是合法程序。 2022-05-13 15: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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