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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 控预期目标确定

发表于:2024-11-24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4日,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确定CPI同比涨幅控制在3%左右苏报讯(记者尤薇)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控制在3%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确定CPI同比涨幅控制在3%左右苏报讯(记者尤薇)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控制在3%左右。据日前公布的《苏州市2017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粮
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 控预期目标确定CPI同比涨幅控制在3%左右苏报讯(记者 尤薇)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控制在3%

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 控预期目标确定

CPI同比涨幅控制在3%左右

苏报讯(记者 尤薇)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控制在3%左右。据日前公布的《苏州市2017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医疗服务、中小学教育、幼儿园保育、公房租赁、市内公交以及民用电、民用管道天然气、民用自来水等12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涨幅)控制在预期目标内。

为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工作机制,使我市价格总水平涨幅保持在合理区间,此次公布的《苏州市2017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对各市、区政府(管委会)的价格调控工作任务目标责任分解,明确要保障重要民生商品供需平衡,抓好重要农产品生产,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稳定地方粮食、蔬菜产量,确保食用油、食糖、食盐、猪肉、水产品等重要民生商品供应稳定。    完善重要商品收储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粮食收购政策,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落实好原粮、成品粮、食用油、猪肉、化肥等重要商品储备任务。促进重要商品市场流通,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支持农副产品新型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降低农副产品流通运营成本。

落实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要求,努力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

深化重要领域价格机制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理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与县级公立医院的比价关系。研究制定差别化价格政策,积极推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应对体系,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加大价格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串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加强房地产、医药、交通、教育等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推进平价商店提档升级。注重市场价格预期管理。

《实施意见》明确,落实猪肉、蔬菜等政府储备指标,按照"大中城市居民7天每人每天2两肉"的储备标准落实猪肉储备任务,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进行储备轮换和市场投放,发挥储备肉保障供应、调节市场作用。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到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

2022-05-12 15: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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