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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车险乱象 保监会刮起监管风暴

发表于:2024-11-25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5日,据《上海证券报》继规范人身险销售、检查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之后,保监会即将开启车险市场乱象的整治大行动。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保监会日前已起草《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据《上海证券报》继规范人身险销售、检查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之后,保监会即将开启车险市场乱象的整治大行动。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保监会日前已起草《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并下发至地方保监局及财险公司,征求行业内部意见。在业内人士
据《上海证券报》继规范人身险销售、检查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之后,保监会即将开启车险市场乱象的整治大行动。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保监会日前已起草《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

据《上海证券报》继规范人身险销售、检查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之后,保监会即将开启车险市场乱象的整治大行动。

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保监会日前已起草《关于整治机动车辆保险市场乱象的通知》,并下发至地方保监局及财险公司,征求行业内部意见。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保监会强化保险监管,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的细化与落实,也是车险现场治理和商业车险二次费改的组合拳。

随着保监部门三令五申地整治乱象,车险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近年来有所减少,但仍然周期性地出现在一些地区。

目前分散性的车险业务已逐渐为各种代理渠道所掌握,客户资源的不断积聚使代理渠道在与财险公司的博弈中处于明显的主动地位。而车险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即指,财险公司为抢占车险的市场份额、拼规模,向代理渠道支付高额手续费的违规现象。

为了规避监管,近年来一些财险公司巧立名目不断变相向车险代理机构或投保人输送不当利益。

对此,《通知》规定,财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不得通过返还或赠送现金、预付卡、有价证券、保险产品、购物券、实物、积分抵扣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不得以参与其他机构或个人组织的促销活动等方式,变相违法支付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2022-05-12 15: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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