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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发布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发表于:2024-11-27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7日,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要求各地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合理划定领域,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录取行为。 同时明确从2022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布局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不断优化义务教育机制。 要根据本地区学龄人口分布情况,对每个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全面实施划片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要求各地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合理划定领域,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录取行为。 同时明确从2022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按照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布局的要求,进一步调整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不断优化义务教育机制。 要根据本地区学龄人口分布情况,对每个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全面实施划片确保就近入学。

要严格执行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政策,科学合理确定招生时间,确保招生时间一致,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同步登记学籍。 各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掌握情况,争抢生源,"挤"招生。

通知还强调,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笔试、面试(谈)考核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试级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 公立学校实行注册入学或书面入学通知,热点公立学校空闲学位实行计算机随机派遣。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实行计算机随机派遣录用。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机需求后仍有余额,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采用计算机随机派遣方式。

关于高中阶段的招生,省教育厅也明确规定,各地可以选择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实行自主招生。 招生名额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 各类国际班和出国课程班,其出国课程、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必须报省教育厅备案,招生纳入统一管理,执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原则上符合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转入普通班从2022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2022-05-12 13: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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