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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这些行为属于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

发表于:2024-11-29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9日,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潘洁,杨思琦)根据现行价格法法规和政策,结合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国家发改委30日发布公告,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公告明确了煤炭领域经营者捏造涨价信息、散布涨价信息、抢购涨价信息,以及无正当理由大幅涨价或变相大幅涨价等四种涨价价格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综合考虑因素。公告称,煤炭中长期交易销售价格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以及煤炭现货交易销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潘洁,杨思琦)根据现行价格法法规和政策,结合煤炭领域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国家发改委30日发布公告,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

公告明确了煤炭领域经营者捏造涨价信息、散布涨价信息、抢购涨价信息,以及无正当理由大幅涨价或变相大幅涨价等四种涨价价格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综合考虑因素。

公告称,煤炭中长期交易销售价格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以及煤炭现货交易销售价格超过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50%的,一般视为哄抬价格行为。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哄抬价格被认为是造成这一煤炭价格不合理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多年实践来看,现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哄抬价格行为的表述是原则的,缺乏具体规定,导致市场主体对违法边界认识不清,不能起到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作用,同时违法行为的认定也变得困难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家发改委将密切关注煤炭市场情况,积极推进有关部门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煤炭领域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披露典型案例。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促进煤炭市场回归合理,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稳定下游企业能源成本,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2022-05-12 1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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