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传媒

上海现“葫芦僧判葫芦案”商人140万被冻结划扣

发表于:2024-11-26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6日,记者近日接到了一份反应材料,青海省商人程畅在从未接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以及执行文书的情况下,上海嘉定区法院将其银行账户的140余万元冻结划扣,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常委,记者近日接到了一份反应材料,青海省商人程畅在从未接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以及执行文书的情况下,上海嘉定区法院将其银行账户的140余万元冻结划扣,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常委,数次讨说法却无果。记者了解到,程畅曾是青海省海西州蒙古族藏族
记者近日接到了一份反应材料,青海省商人程畅在从未接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以及执行文书的情况下,上海嘉定区法院将其银行账户的140余万元冻结划扣,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常委,

记者近日接到了一份反应材料,青海省商人程畅在从未接到任何诉讼文书和通知以及执行文书的情况下,上海嘉定区法院将其银行账户的140余万元冻结划扣,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常委,数次讨说法却无果。

记者了解到,程畅曾是青海省海西州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一名人大代表,现为青海省格尔木市政协常委。2017年1月,其银行账户的140余万元先后两次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冻结、划扣。程畅到法院了解方知,扬中市瑞通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瑞通公司)与程畅原先所在的青海金盛冶炼有限公司(简称金盛公司)发生了经济纠纷,于2013年瑞通公司将金盛公司的六位股东(陈文淼、陈纯飞、陈文金、陈晓霞、郑元计、毕海峰)以及程畅本人起诉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定金盛公司偿付原告瑞通公司330多万元。

然而从2013年上海嘉定区法院的初审到2015年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再到2016年嘉定区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程畅本人却对整个诉讼过程以及案情毫不知情,两审均在程畅缺席中进行的审理,最终140万元被划扣走。

早已不是股东并有法院裁定

据了解,2009年以前程畅曾经是金盛公司的一名股东,其他6位股东分别是陈文淼、陈纯飞、陈文金、陈晓霞、郑元计、毕海峰等人。诸多方面因素,程畅提出了退出金盛公司股份的请求。于2009年7月11日,经金盛公司全体股东会议决定同意程畅退出全部股份,不再拥有公司股份,不再享有和承担公司的权利义务。

全体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因金盛公司迟迟不给办理程畅退股后对应的股份财产兑现事宜,于2010年1月9日程畅向青海省海西州中院提起了公司股权纠纷诉讼,海西州中院作出了(2010)西民二初字第06号民事调解书和(2011)西中执行字第13号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申请人程畅不再具有金盛公司股东身份并同意配合金盛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根据该结案通知书,程畅2010年10月15日起已不是金盛公司的股东,不应当作为瑞通公司在2013年起诉金盛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的诉讼主体。然而对上海嘉定区法院和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这种当事人缺席审理、不采纳客观事实证据审理的做法,程畅感到无助和疑窦重重。

再审申请被驳回

对上海嘉定区法院这种违规的错误冻结、划扣,程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请求。2017年4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但最终驳回了再审申请。其驳回的理由是:虽然青海省海西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及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认为程畅不再是金盛公司的股东,但从现有证据材料得知程畅后期又参加了金盛公司的清算程序,在2012年5月6日金盛公司股东会作出的解散并进行清算的决议以及同年10月15日金盛公司出具的清算报告上均有程畅的签名,故程畅作为金盛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仍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而程畅在申请再审中,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客观事实依据并未被采纳。

客观事实:程畅不是清算组成员

程畅自2010年9月退出金盛公司以后,金盛公司在其他六位股东的经营下,公司日趋萎靡,最终因公司经营不善,于2012年3月20日经股东会决议终止营业、注销,并成立清算组。当时清算组成员中并没有程畅。在2012年4月9日金盛公司制作的清算公告中,清算组成员也没有程畅本人。

(上图清算公告中清算组成员并未出现程畅的名字)

因当地工商行政机关要求清算组成员必须包括所有登记股东才可注销、清算,在金盛公司其他六位股东的一再请求下,程畅处于人道主义的帮忙,便在清算组成员中签了字。但签完字后金盛公司随即给程畅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原始股东程畅现在所签之字,只是为了进行公司清算、注销,公司注销后,之后出现所有的债权债务纠纷全部由剩余六位股东承担,与原始股东程畅再无纠葛.....。且当时程畅并未参与金盛公司的清算程序,对金盛公司的清算的具体事宜也毫不知情,因为那时程畅早已不是金盛公司的股东。而如此重要的客观事实依据,却没有被法院采纳,程畅对此无助,感到比窦娥还冤。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就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提升司法公信力便在全国各级司法机关吹响了号角。在上个月刚结束的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将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新时代,从而更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最后程畅表示,希望关注本冤案,督促上海嘉定区法院将已划扣的140万元资金尽快退还,还自己一个公道。事态的进展媒体将会持续跟踪报道。(记者 程晓 李林)

2022-05-12 05:09:5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