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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有法护,好事得法做

发表于:2025-01-31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5年01月31日,累积的"扶不起"案,不绝的"英雄流血又流泪"感喟,让"好人好事"不好做,这是社会的病与痛。原因肯定很多,但直接要害则是法律支持与社会保障缺累积的"扶不起"案,不绝的"英雄流血又流泪"感喟,让"好人好事"不好做,这是社会的病与痛。原因肯定很多,但直接要害则是法律支持与社会保障缺失。千呼万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出台并正式实施。其中第184条态度鲜明为"好人好事"撑腰,一度被热呼为"好人法"。"
累积的"扶不起"案,不绝的"英雄流血又流泪"感喟,让"好人好事"不好做,这是社会的病与痛。原因肯定很多,但直接要害则是法律支持与社会保障缺

累积的"扶不起"案,不绝的"英雄流血又流泪"感喟,让"好人好事"不好做,这是社会的病与痛。原因肯定很多,但直接要害则是法律支持与社会保障缺失。

千呼万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出台并正式实施。其中第184条态度鲜明为"好人好事"撑腰,一度被热呼为"好人法"。"好人法"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有温度的法,但要实施好也非易事,弄不好还会出现"好心做不成好事"的尴尬。

首先,道德与法律要并重。双管齐下,既扶得起人,更扶得起人心。做好事被误解,不怕;做好事反遭"诈"与"榨",绝不可!置于法治框架,法律要为道德护身,政府要为见义勇为买单。

其次,道德要与道理并行。道理既是道德层面的伦理,也是道义层面的常理。是非曲直,"法"能判定;而好人好事的"代价"却难以把控。因此"好人法"为此作出"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担保。进一步,在183条中还以"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作为抚慰与奖励。从另一方面说,懂得感恩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第三,做好事要与懂科学结合。好事要"知法"而做,"得法"而做。不少法盲仅凭热心行事,结果害了别人,也连累了自己。不懂科学,缺乏常识与技术,急于救人,结果"帮忙反添乱""好心做了坏事"。

因而,在终于有"好人法"撑腰的当下,当务之急,反而是最普通的"双普"推进:一是普及法律常识,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二是普及科学常识,特别要针对未成年人,教会他们学会有效救助,也要学会避免自我伤害。明显力不能及,显然无济于事时,要毫不犹豫向他人或"专业"机构报警转求救。

做好事需要有好心肠也需要有好方法、好路径。对做好事的态度也应当是鼓掌,但不鼓励止于道德层面苍白无力的表扬。

2022-05-12 03: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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