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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员工访问机密数据被判刑 利用公司系统Bug越权访问机密数据

发表于:2024-11-25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5日,4月12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报道,华为员工利用公司系统错误访问机密数据一案被公布。华为员工易某因工作需要,有权登录华为企业资源规划(ERP )系统,查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数据信息。2010年12月,易某调离华为公司电缆物销部后,未按华为公司要求整理ERP账户电缆类码材料价格查询权限。 截至2017年底,易某违反规定多次越权查询,通过借用同事账号登录的方式在ERP系统内获取电缆材料价格信息。2017年

4月12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报道,华为员工利用公司系统错误访问机密数据一案被公布。

华为员工易某因工作需要,有权登录华为企业资源规划(ERP )系统,查看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数据信息。

2010年12月,易某调离华为公司电缆物销部后,未按华为公司要求整理ERP账户电缆类码材料价格查询权限。 截至2017年底,易某违反规定多次越权查询,通过借用同事账号登录的方式在ERP系统内获取电缆材料价格信息。

2017年以后,易某发现ERP系统的POL采购小程序存在漏洞,可以通过特定操作绕过权限控制显示系统数据,这样获取电缆材料的价格信息。 易某将非法获取的价格数据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告知深圳市金信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供应商),帮助金信诺公司在华为公司的招标案件中提高中标率。

2016年12月27日至2018年2月28日,华为多个供应商共计1183个(除去重复部分共计918个)电缆类代码材料的购买价格多次通过公司邮箱发送给金信诺公司。 2012年至2017年6月30日收到金信诺公司购物卡,共计7000元,篮球鞋5双(价值共计16437.6元)。

事发后,华为公司出具了语言解书,表示了解对某华为公司的侵权行为。

据ITHome(IT之家)介绍,法院一审裁定,易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向易某追缴违法所得共计23437.6元,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有人容易上诉,要求撤销原判,修改判决,依法免受刑事处罚。 法院裁定,易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违法所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有关本人及辩护人的意见不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05-12 13: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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