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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财政局领导猥亵女子回应红包争议 已开除其公职

发表于:2024-11-28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8日,最近,"实名举报光山县财政局总会计师郑某才的女性"的视频备受关注。 据该女子介绍,郑某曾将她关在单位接待室骚扰。 4月25日下午,报案人戴着某玉告诉了极目新闻记者。 事件发生后,郑先生没有向她道歉,郑先生也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件事在我们当地沸腾着。 公公婆婆已经和我断绝关系,我和丈夫的感情也差不多破裂了。 "戴着姓玉说。25日下午,中共光山县纪委光山县监委发布《关于郑成才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情况

最近,"实名举报光山县财政局总会计师郑某才的女性"的视频备受关注。 据该女子介绍,郑某曾将她关在单位接待室骚扰。 4月25日下午,报案人戴着某玉告诉了极目新闻记者。 事件发生后,郑先生没有向她道歉,郑先生也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件事在我们当地沸腾着。 公公婆婆已经和我断绝关系,我和丈夫的感情也差不多破裂了。 "戴着姓玉说。

25日下午,中共光山县纪委光山县监委发布《关于郑成才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消息称,经中共光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和中共光山县委批准,对郑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由三级主任科员降为一级科员。

法院判定为强制猥亵,免除刑事处罚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4月24日,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财政局工作人员举报戴某玉实名指导郑某才,2021年8月10日,将她关在单位某接待室,强行抱住、触摸胸部、腰部等隐私部位。 之后,郑某利用领导关系,通过金钱、胁迫等手段,迫使她撤诉,并在草稿上签名。

据了解,2021年12月30日,光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判决书显示,被告郑某犯强制猥亵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同时被告人犯罪行为持续时间短,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为此,光山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郑某犯强制猥亵罪,免除刑事处罚。

判决结果出来后不久,公诉机关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称,郑氏才是光山县财政局党成员,工作中在单位接待室对被害人猥亵,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时严重影响被害人工作和生活,给被害人造成心理伤害。 事发后,嫌疑人郑某在判决之前,拒绝对自己的罪行不供述无悔罪的表现,并表示没有依法免除刑事处罚。 总的来说,由于原判决适用法律不当,量刑错误,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支持了这一抗诉意见。

被告郑某也不服判决,认为认定强制猥亵行为证据不足,将错误检举的一般猥亵行为认定为强制猥亵罪,因法律适用错误,被告郑某也提出同样上诉。

2022年4月8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郑先生是光山县财政局党组织成员、总会计师,戴小玉是财政局非税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两人为上下级工作关系。 根据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两人互相聊天,郑先生好不容易学习和去乡下参观的时候,穿了一张照片。 2020年6月24日至2021年4月21日,两人在晚上11点以后聊天4次; 2021年除夕,郑先生才向戴先生留言,微信红包金额5.20元,"我爱你"。

量刑方面,上诉人(郑某才)隔着衣服抱住被害人、抚摸其胸部,但两人衣服始终完好,上诉人没有辱骂、暴力等过激行为,经过时间短(70多秒),被害人责骂后立即停止原审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为免除刑事处罚并不不当。 最终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抗诉、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据悉,对方曾发送5.20元红包信息,称"我爱你",举报人并未注意信息内容

"我不服判决。 而且,郑先生至今没有向我承认过错误并道歉过。 "25日下午,报警人戴某玉告诉极目报记者,事发后,她的生活非常拮据,她长期抑郁,靠药物维持睡眠。 公公婆婆因为这件事和她断绝了关系,她和丈夫之间也产生了隔阂,破坏了几对夫妇的感情。 "事件发生后,我们当地有各种传言。 据戴小玉介绍,我妈妈一年瘦50多斤,有时一个人坐在院子里过夜,郑小玉作为国家机关干部,在单位公共场所对下属公然猥亵,其行为不受惩罚。

"我现在转过脸去实名举报。 我希望郑先生受到相应的处罚。 "戴小玉说。

戴小玉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想通过极目新闻向大众澄清两件事。 一个是关于郑先生2021年除夕开始发5.20元红包留言说"我爱你","那个红包在我下单之前不知道要多少钱。 另外,所谓的"我爱你"这个词,我当时没有看到,但公安机关调查的时候看到了。" 第二,有网友表示事发后,监控摄像头显示她的举止很自然。 "当时,我真的很害怕,但我不敢出声。 我从单位出来马上给丈夫打了电话。 之后,在丈夫的陪同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

25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郑某才,但无人接听电话。

当事人被取消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行政降级

25日下午,中共光山县纪委光山县监察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光山县财政局原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三级主任科员郑某因涉嫌猥亵女同事于2021年9月9日被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1年11月被免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职务2021年12月30日,光山县人民法院判处郑成才强制猥亵罪,免除刑事处罚。 判决后,县检察院提出抗诉,原审被告郑成才不服提出上诉。 2022年4月8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抗诉,维持原判,裁定终审裁定。 2022年4月19日,中共光山县纪委收到生效判决文件,根据《关于郑成才违纪违法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2022年4月25日,经中共光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和中共光山县委批准,给予郑某撤销党内职务和政务撤职处分,由三级主任科员至一级科员

2022-05-12 13: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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