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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5月起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 更加优化更加便民

发表于:2025-02-05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5年02月05日,自《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5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5日在权威解释中明确,《办法》对生育子女无需复审,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解读1: 《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条例的修订新修订的《办法》删除了"再生育审查制度"的相关条款,第20条规定"生育子女必须办理生育登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县

自《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5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5日在权威解释中明确,《办法》对生育子女无需复审,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

解读1: 《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条例的修订

新修订的《办法》删除了"再生育审查制度"的相关条款,第20条规定"生育子女必须办理生育登记"。

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机构或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负责生育登记工作,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优化办公业务流程等方式推进生育登记服务便利化。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修正背景

广东省原《办法》是2016年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时制定和实施的,于2021年3月修订。 原《办法》对规范指导全省基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群众生育登记和复育审批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的实施和社会抚养费及其他处罚措施的废除,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含三个以上子女的)均可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制度的内涵和要求发生了巨大变化。

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和国家工作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办法》进行了新修订完善。 《办法》名已从原始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更改为《生育登记管理办法》。

解读2 :将《生育登记证明》改为《生育登记证》

条例的修订

《办法》将《生育登记证明》改为《生育登记证明》。

"生育登记证书是机关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颁发的证书,不能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办法》的依据",强调生育登记的中立性和客观性,作为人口监测工作手段,是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卫健机构还积极收集未办理生育登记的夫妻信息,与当事人确认后办理登记工作,强调基层处理机构的积极登记责任。

修正意思

《办法》在服务理念上有重大转变和创新,主要表现在对生育登记、生育登记办理机构和登记人员等概念的界定和明确,规定"生育登记工作是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准确把握群众生育状况和服务需求、及时提供生育服务的基础性工作"

解读3 )粤产不限于注册户籍子女和地点

条例的修订

一是延续未婚生育子女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

二是不限定登记主体户籍,凡居住本省的外省户籍人口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三、不限定办理生育登记的子女。 三人以内或者三人以上均可办理生育登记;

四、办理地点不限,户籍地和现在居住地均可注册。

解读4 :取消复产审批

条例的修订

"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前,符合原《办法》规定再生育条件的,也需要经批准后生育。 新《办法》实施后,彻底改变了原有的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管理模式,对所有生育行为统一实施登记服务。

《办法》规定的生育登记是法定的行政登记,"生育子女,必须办理生育登记"。 生育登记一般应在孩子出生前办理,未及时办理的,也可在孩子出生后补办。

解读5 )简化流程,更方便

条例的修订

减少平民吧

原《办法》,办理生育登记既需要提供身份证,也需要提供户口本,已婚市民还需要提供结婚证。 另外,一些特殊情况的家庭需要提供离婚率、残疾证、死亡证等证明和资料。

规定此次修改后,只需提供一种身份证和户口本。 在办理过程中,生育登记办理平台加强政务数据共享,登记人员相关证件往往可以直接调取电子证件,免除手动提交,大大减少群众提交的资料。

最近的平民

办理场所规定:"登记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在的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 另外,完成生育登记后,同时生成《生育登记凭证》电子证照,方便群众在处理其他事项时直接调用。

创新型平民

明确了《办法》政务信息公开、首次责任制、批量告知、限时办结、委托代办、告知承诺制等制度,让生育登记手续、时限一目了然。 另外,具备在线处理条件的地区,要求推进在线受理、在线处理、在线反馈的实施,实现处理进度和处理结果的在线实时查询。

2022-05-12 12: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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