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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选举投票开始 林郑月娥视察投票站

发表于:2025-02-05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5年02月0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于8日上午9时开始举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陆续来到设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的主投票站,以每人一票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 这次选举是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完善后举行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这次选举有效提名的候选人是李家超,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前司长。 各选举委员会可以投支持票或不支持票,投票时间持续到11时30分。 投票结束后,售票处的工作人员手动点票。 投票结束后,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于8日上午9时开始举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委员陆续来到设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的主投票站,以每人一票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投票。 这次选举是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完善后举行的首次行政长官选举。

这次选举有效提名的候选人是李家超,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前司长。 各选举委员会可以投支持票或不支持票,投票时间持续到11时30分。 投票结束后,售票处的工作人员手动点票。 投票结束后,选举主任公布了选举结果。

由于疫情的关系,为了减少主投票站的人流,投票时间比过去的选举延长了30分钟。 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选举委员会五个界别,为选举委员会划分不同的"建议投票时段"到主投票站投票。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通过选举产生的相关法规,行政长官由具有广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体现全社会利益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当选人被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后,将于7月1日正式宣誓就职。

新闻背景: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于8日举行。 这是自去年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以来的第三次重要竞选活动。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3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新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将于3月31日起实施。 5月27日,香港特区立法三读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标志香港选举制度建设顺利完成。

2021年9月和12月,新选举制下的第一、第二届重要选举活动,即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和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顺利完成。 根据新选举制,香港特区选举委员会由五个界别组成,人数由1200人增加至1500人,负责行政长官的提名和选举等。

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的选举提名期为4月3日至16日。 提名期间,选举主任共收到一份提名表格,候选人为李家超。 李家超是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前司长,4月13日正式报名参加第六任行政长官选举。

4月18日,香港特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李家超审查行政长官候选人资格,裁定提名有效,李家超获得有效选举委员会提名人数为786名。

5月8日,选举事务处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设立主投票站,投票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30分,供选举委员会委员就行政长官选举进行投票。 候选人必须获得750多张有效选票才能当选。

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第六任行政长官的任期从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前五任行政长官先后由董建华、曾荫权、梁振英、林郑月娥出任。

2022-05-12 12: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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