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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车第一案” 二审维持原判

发表于:2024-11-26 作者:印象报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26日,中国"专车第一案"二审维持原判"专车"司机胜诉据新华社备受关注的中国"专车第一案"--陈超诉济南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中国"专车第一案"二审维持原判"专车"司机胜诉据新华社备受关注的中国"专车第一案"--陈超诉济南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客运管理行政处罚一案,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济南客运管理中心上诉,维持原判,即撤销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对"专车"司机陈超的行政处罚。2015年1月,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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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专车第一案" 二审维持原判

"专车"司机胜诉

据新华社 备受关注的中国"专车第一案"--陈超诉济南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客运管理行政处罚一案,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济南客运管理中心上诉,维持原判,即撤销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对"专车"司机陈超的行政处罚。

2015年1月,济南市民陈超在使用滴滴专车软件开"专车"送客时,被济南客运管理中心认定为非法运营的"黑车",予以查扣并处2万元罚款。不满处罚结果的陈超一纸诉状将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此案是针对"专车"这一新生事物的首例行政诉讼案,因而被称为中国"专车第一案"。

2016年12月30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对此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认为,虽然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行为可以依法进行处罚,但在现有证据下,其将行政处罚所针对的违法行为及其后果全部归责于陈超,并对其个人做出较重的行政处罚,处罚幅度和数额畸重,存在明显不当。另外,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载明陈超违法事实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具体情节等事项,判决撤销济南客运管理中心对"专车"司机陈超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05-12 05: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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